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型创业服务
来源:互联网
编辑:餐饮观察
2018-06-20 19:34
二、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涉及三项资金支持政策,各机构视情况申报。
1、依据管理办法第六条,对新纳入中关村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的机构一次性支持。
适用对象:在2017年度纳入支持体系的机构,即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官网首页>资源服务>创业服务>创业服务机构>中关村示范区新型孵化机构名录”中序号为第124至191的机构。为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支持,凡2017年度已获得中关村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试点项目支持单位及市科委相关支持资金的单位不再予以支持。
2、依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对孵化高成长企业的创业服务机构支持。
适用对象:中关村创业服务支持体系内的全部机构。
3、依据管理办法第八条,对2017年度重点创业活动的支持。
适用对象:中关村创业服务支持体系内的机构在2017年度举办的重点创业活动,并在事前征得中关村管委会同意,管委会作为活动的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
对于在申报材料及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机构,中关村管委会将收回资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报时间
自2018年4月20日起启动2018年度中关村示范区新型创业服务机构支持
资金申报受理工作,中关村管委会创业服务处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委托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负责纸质材料收集工作,材料送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
四、申报途径
各相关机构将2018年度新型创业服务机构支持
资金申报书填写完毕后,打印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左侧胶装,在右侧骑缝处加盖公章,送至此项工作受托单位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收集备案。待材料审核后,各机构根据后续通知,将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提交。